关于2003年国家税务局系统外事工作情况通报
文号:国税函(2004)504号  发表时间:2004/4/16  有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截至2004年1月,国税系统各单位按照总局要求报送了2003年外事工作总结。各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外事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外事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有利地保障了国税系统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外事出访总体情况

截止2003年12月31日,总局及国税系统共执行出国项目197个,其中总局立项63个,总局机关随团出访36项,国税系统随地方政府组团出访98项。全年出访657人次,其中国税系统随地方组团出访190人次,国税系统联合组团出访125人次,国税系统随总局组团出访150人次,地税系统随总局组团出访30人次。与2002年相比,由于非典等原因,总局出访人数略有减少,系统出访人数增加约150人次,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总局在出访活动方面加大了向系统倾斜的力度,系统联合组团增加约70人次,国税系统随总局组团出访增加约80人次。

二、系统联合组团出国培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2003年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总局选择了外事工作较为规范的10个省市的税务部门联合组团出国培训。各牵头单位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参团单位积极配合,使得出国培训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其中江苏、湖北团,浙江、福建团,主管外事的领导及经办人员按照外事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出访计划,他们会同总局项目主管人员一道筛选培训渠道,逐一落实境外培训事宜,并于出国前签署了有关境外培训合同,有利地保证了境外培训工作的开展。江西、河南团,广东、广西团他们在培训地税务部门的精心安排下,认真参加业务培训,期间提出许多有价值的问题,受到同行专家的好评。江西、河南团认真组织出国前的预培训工作,集中组织出国人员了解国际形势、学习外事规定及出访注意事项等。他们的做法为总局今后有关联合举办出国培训项目积累了有益经验。

总之,2003年五个联合出访团组办的各具特色,主要体现领导重视,经办人员认真负责,参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效果较好。

三、严格管理,严肃外事纪律

随着改革开放和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国税系统参与地方经济活动,随地方政府组团出访日益频繁。在外事出访的审查报批工作中,大部分省市能按规定办理,其中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河北、湖南、四川、北京、宁波、青岛等地的领导重视外事管理工作,配备了素质较高的专门人员从事外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外事规定,不受干扰,从严把关,对以赢利为目的的双跨团组,或由企业邀请、企业出资或与身份不符、与税收业务无关的出访活动予以制止,对所附资料不全或程序不对和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四川省国税局还尝试推行了外事专办员制度,通过他们的工作基本达到了让领导重视外事工作,让干部理解外事工作,专办人员熟悉外事规定。江苏省、广东省国税局十分重视外事工作,近年来多次召开全省外事工作会议,学习外事规定,总结工作经验,明确作好外事工作的要求。由于上述单位领导重视,外事干部认真负责,有利地保证了国税系统随团出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四、配合总局积极做好外事来访接待工作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与外国税务当局及国际组织在税收业务交流与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中日、中韩高层定期互访,工作级别往来频繁,专家技援项目不断增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援助项目日益增多。跨国公司来华针对税务方面的咨询较为活跃,这些活动的开展客观上扩大了我税务当局在国际税务领域的影响。同时总局外事接待任务也较为繁重,各地在协助总局接待外事来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广西、江苏、浙江、深圳、福建、厦门、青岛、吉林、黑龙江、云南等地税务部门协助总局承办了大量的外事活动,承担了大量的来访接待工作。这些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有的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来访接待工作,制定了周密的接待方案。在接待过程中相关部门通力配合,主管处室精心组织,使得各项来访接待工作既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又展现了中国税务部门良好的精神风范,来访任务得以圆满完成,受到了来访客人的普遍称赞。

五、外事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因公出访人数日益增多,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外事干部队伍。从国税系统部分省市的情况看突出的问题:一是外事管理职责不清,多头管理。二是没有专职或兼职的外事干部从事管理工作,致使外事工作混乱。三是由于职责不清,人员没有相对固定使得部分外事干部的政策管理水平不高,适应不了工作的需要,突出表现在对外事规定不熟悉,审核把关不严。四是有的单位对出国人员不按规定上报审批。

六、2004年外事工作要求

2004年外事工作将继续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局在继续尝试系统联合组团的同时将寻求可行的简化国税系统随团出访审批手续的办法,并不断建立健全外事管理规章制度。“外事无小事”。各地国税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原则、讲效益的高度,积极落实从事外事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各地外事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外事规定,严肃外事纪律,把好外事审查关,积极作好外事服务工作,确保外事各项工作循序推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