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税收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批示
文号:国税函(2003)001号  发表时间:2003/3/27  有效性:有效
2003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今年开展第十二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严格依法治税,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要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税收知识,强化税收征管,依法打击逃税骗税行为。要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风气。所有纳税人都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都要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征税、文明执法,社会各界都要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