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4月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进展情况的报告
文号:川国税发(2004)062号  发表时间:2004/5/21  有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办公室:

2004年4月,我省国税系统认真开展了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实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开展打击发票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3月,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为开展好此项行动,我省于4月1日召开了省级公安、税务工作协作联系会,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公安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就开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信息传递、线索协查、案件移送、督办及曝光等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各市、州公安、税务部门按照部署,积极行动,取得了重大战果。一个月来,全省各级公安税务机关共受理涉税违法犯罪举报线索200余条,侦破涉税犯罪案件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人,追缴税款近1000余万元。4月28日,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成都市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在成都市联合召开了“成都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情况通报会”,向该市各大新闻媒体通报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收到了较好社会效应。

二、各地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并狠抓大要案件查处

各市、州国税局认真贯彻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眉山、巴中等市局抽调稽查骨干对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施检查,已查补税款300余万元。遂宁市国税局对21户医药生产、购销企业实施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总额80万元,有力地整顿了行业税收秩序。成都市国税局、省局直属分局认真做好了“一窗式”管理前增值税票表比对情况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各地继续狠抓大要案查处。达州市国税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昌野药业公司涉税案的审查起诉工作;泸州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对泸州合江大众食品公司涉税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被告人文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胡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白廷碧被判有期徒刑4年,周希容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省局督办的南充营山顺发建陶厂偷税案、眉山亨达化工厂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案件的查办工作也都有了新的进展。

本期我省国税系统共检查企业2,830户,发现有问题户1,930户,查补总额1,820万元。



附件:1、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汇总表

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3、查处税收违规情况汇总表























主题词:税收 工作 四川 报告

抄送: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4年5月24日印发

校对:稽查局 袁 淮



附件1: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本期数据采集从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 金额单位:万元

检查户数
发现问题户查处情况
移送案件
曝光案件
备注

本期
累计
本期
累计
本期
累计
本期数量
累计数量

数量
查补总额
数量
查补总额
数量
税款
数量
税款

2830
5690
1930
1820
4865
4630
2
6
3
11
16
41
 

 
 
 
 
 
 
 
 
 
 
 
 
 

 
 
 
 
 
 
 
 
 
 
 
 
 

 
 
 
 
 
 
 
 
 
 
 
 
 

 
 
 
 
 
 
 
 
 
 
 
 
 

 
 
 
 
 
 
 
 
 
 
 
 
 

 
 
 
 
 
 
 
 
 
 
 
 
 

 
 
 
 
 
 
 
 
 
 
 
 
 

 
 
 
 
 
 
 
 
 
 
 
 
 

 
 
 
 
 
 
 
 
 
 
 
 
 

主管领导:

填表人:
袁淮


联系电话:84464930




附件2: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骗取出口退税案
个人所得税案件
其他偷税案件
抗税案件

本期
查处
数量
累计
查处
数量
累计结案
本期
查处
数量
累计
查处
数量
累计结案
本期
查处
数量
累计
查处
数量
累计结案
本期
查处
数量
累计
查处
数量
累计结案
本期
查处
数量
累计
查处
数量
累计结案

数量
查补
总额
数量
查补
总额
数量
查补
总额
数量
查补
总额
数量
查补
总额


 

 
 
 
 
 
 
 
 
 
 
160
590
396
820
 
 
 
 

 
 
 
 
 
 
 
 
 
 
 
 
 
 
 
 
 
 
 
 

 
 
 
 
 
 
 
 
 
 
 
 
 
 
 
 
 
 
 
 

 
 
 
 
 
 
 
 
 
 
 
 
 
 
 
 
 
 
 
 

 
 
 
 
 
 
 
 
 
 
 
 
 
 
 
 
 
 
 
 

 
 
 
 
 
 
 
 
 
 
 
 
 
 
 
 
 
 
 
 

 
 
 
 
 
 
 
 
 
 
 
 
 
 
 
 
 
 
 
 

 
 
 
 
 
 
 
 
 
 
 
 
 
 
 
 
 
 
 
 

 
 
 
 
 
 
 
 
 
 
 
 
 
 
 
 
 
 
 
 

 
 
 
 
 
 
 
 
 
 
 
 
 
 
 
 
 
 
 
 






附件三:



查处税收违规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金额单位:万元




违规文件
发文单位
违规文件类型
涉及税款
处理情况
备注

 
 
 
 
 
 

 
 
 
 
 
 

 
 
 
 
 
 

 
 
 
 
 
 

 
 
 
 
 
 

 
 
 
 
 
 

 
 
 
 
 
 

 
 
 
 
 
 

 
 
 
 
 
 

 
 
 
 
 
 

 
 
 
 
 
 

 
 
 
 
 
 

 
 
 
 
 
 

 
 
 
 
 
 

 
 
 
 
 
 

 
 
 
 
 
 

 
 
 
 
 
 

 
 
 
 
 
 

 
 
 
 
 
 

 
 
 
 
 
 

 
 
 
 
 
 

 
 
 
 
 
 








注1:违规文件发文单位栏填“省(或市、县)税务机关”或“省(或市、县)

级政府”。

注2:违规类型栏填“违规文件”或“越权减免税”或“混级混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