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194号  发表时间:2004/6/22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04]37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