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02)196号  发表时间:2002/8/13  有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生产力,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通知》(国税函[2002]6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外商投资环境,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涉外税收工作在西部大开发中的特殊作用,自2001年1月1日起,省局已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期满延长三年减按15%征税等优惠政策的审批权限下放各地。执行以来,多数地区较好地贯彻执行了国家各项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地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但也存在着部分地区管理松散、对政策把握不准、执行不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为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维护税法刚性,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进一步为西部大开发服好务,省局决定在总局《通知》的基础上,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调查提纲附后)。各地要将总局《通知》所要求的内容及省局调查工作为同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一并予以落实。
附件:1、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提纲
2、全省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略)

二00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提纲
一、 调查的内容
(一)减低税率政策执行情况
1、15%税率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生产性企业、外资银行、能源交通项目、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及优惠期满延长三年减按15%税率政策执行及审批情况(含自2000年度已审批的上述企业户数及金额);
2、24%税率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设在成都市区范围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政策执行及审批情况(含2000年度已审批的上述企业户数及金额)。
(二)“两免三减”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1、 非生产性外调投资企业是否享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
2、 企业获利年度、经营期限及减免税期限的计算是否正确;
3、 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审批情况;
4、 享受税收优惠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及时按规定征税;
5、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足10年的,其注销时是否补征已减免的税款;
6、 对因外商撤资而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资格的,是否按规定取消其税收优惠;
7、 外商投入的资本金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25%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待遇;
8、 对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到位但尚未被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在以的年度补投资金到位或投入的资本金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25%的,是否正确计算其应享受的减免税期限;
9、 自2000年度,已办理“两免三减”外商投资企业户数及免减税金额。
(三) 再投资退税执行情况
1、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投资退税申请;
2、 申请再投资退税利润所属年度的确认是否正确;
3、 再投资不满五年撤除的,是否缴回已退全部税款;再投资举办或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或资金投入后三年内,企业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或经考核不合格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称号的,是否缴回已退税款的60%;
4、 涉及股权转让的再投资退税处理是否正确;
5、 自2000年度,已办理再投资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户数及免减税金额。
(四) 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执行情况
1、 批准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范畴是否正确;
2、 企业备案登记及购买的国产设备登记制度是否健全;
3、 批准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的价值确定是否正确;
4、 抵免限额的确定是否正确;
5、 主管国税机关对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6、 已审批的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户数及金额。
(五) 技术开发费
1、 技术开发费的范围界定是否正确;
2、 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3、 已审批的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户数及金额。
二、调查的要求
本次调查作为省局掌握全省涉外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一次较全面摸底,将为涉外税收管理模式的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各地分管局领导要抓好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并以调查为契机,推动本地涉外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请各地于10月20日前务必将总局《通知》所要求的执行情况及涉外企业所得税增收情况统计表,连同省局调查提纲所要求内容上报省局(涉外税务管理处)。省局将组织调查组从9月上旬起对全省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违规审批行为的,将取消其部分涉外税收优惠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