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2)022号 发表时间:2002/7/11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