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员入会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税协2002字008号  发表时间:2002/4/7  有效性:有效
各税务师事务所:
今年初,市协会以成税协(2002)字001号文转发了《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员登记范围:中税协会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中税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应加入地区协会,同时成为中税协的团体会员。凡已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或非执业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加入地区协会,同时成为中税协的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经市协会研究,这次仅为团体会员和执业会员入会进行登记,至于非执业会员的登记工作,将另作安排。(执业会员应包括虽不在所上执业,是所上发起人的注册税务师)
二、会员申请表报送时间:
团体会员申请表和执业会员申请表格式均已随成税的[2002]字001号文发送各所,请按规定填写,并于5月底前报市协会秘书处(团体会员申请表一式三份,执业会员申请表一式二份)。市协会审查后,上报中税协审批,由中税协核发团体会员证和个人会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