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01)318号  发表时间:2001/8/21  有效性:有效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2号)转发你们,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