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号:川人职(2000)029号  发表时间:2000/12/14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办发[2000]75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0]52号)文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1年6月1日至3日举行。
  6月1日下午:2:00——4:30考财务与会计;
  6月2日上午:9:00——11:30考税法(一);2:00——4:30考税法(二);
  6月3日上午:9:00——11:30考税收相关法律;2:00——4:30考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名时间
  我省报告时间统一定于2000年12月20日至2001年1月20日。各地人事部门于2001年元月25日前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三、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按川人职[200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包括申请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到当地报名点领取并填写《200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川人职[2000]1号文附三,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200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附三,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并附下列材料:
  1、报考全科人员须附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评聘经济类、法律中级专业职务证明,或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或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年了限证明,或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的不附本项材料);
  4)本人近期限1寸免冠照片2张。
  2、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附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税务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所在税务代理机构的工作证明(式样见附二),或评聘经济类、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证明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报考全科人员的材料由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免试部分科目人员的材料由当地主管税务局进行资格初审把关;对初审合格的,在其《申报表》和《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由报考者或报考者所在单位将全部材料送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考试中心指定报名点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的材料送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址:新华东路2号,电话:6741638--2820或2295,联系人:谭谦)。各地税务局将免试部分科目报名人员的《统计表》(见附一)于2001年1月25日前分别按国税、地税系统逐级报至省局。
  五、其它有关事项
  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可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各地在采集报名信息时,对老考生的档案号要核对准确并准确录入,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要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2、各地要按有关要求及时间认真做好资格考试审查与报名工作(报考五科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可任意选报其中的若干科),于2月2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见川人[2000]1号附七)一式二份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3、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32开)上作答,试卷袋、答题卡袋内的附件及回收、装订等具体操作办法与经济专业相同;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单项选择、多向选择、简答、综合分析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试卷袋内的附件及试卷的回收、装订等具体操作办法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相同。
  4、在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98)中,由于系统预设的考试时间与文件精神不一致,因此需进行修改,方法如下:在FOXPRO系统中,打开PRC—DBF子目录下的XKS—STRU库,将HS—DATE(考试日期)和KS—TIME(考试时间)按本通知第一条的相应考试日期和考试时间进行修改(注意:该库中的每一记录都要进行改正)。
  6、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人事部考试中心于1998年10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PTMIS98》(用户手册)第三册1、2、3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编码。
  6、考号为11位,第1位为科目代码,第2、3位为省市代码,第4、5位为考区代码,第6、7位为考点代码,第8、9位为考场代码,第10、11位为座位号。考号编好后,生成考生档案号(共9位),第1、2位为省(区、市)代码,第3、4位为考区代码,5至9位为序号。
  7、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另行通知。考场、准考证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发放准考证应在准考证右上方贴上考生照片并加盖市地州人事局钢印,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指定考场参考。考试所需的钢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储存功能)由考生自备。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考试时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未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1998]178号文件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00元。考五科者共交纳200.00元;考两科者共交纳80.00元。各市地州按报名人娄每人留存报名费5元,其余经费报软盘时一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考试中心和考务支出。
  五、关于教材征订事宜。各地国、地税机关或委托所在税务代理机构办理教材征订预收款及发放工作,各市(地、州)国、地税局将征订教材数量及款项汇总并于2001年1月5日前报送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开户行:四川省农业银行直属支行,帐号:8010204844。户名: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联系人:李世萍,电话:028-6611852。由注册税务师协会统一征订。教材统一订价为:税法(1)23.2元,税法(2)27.00元,税务代理实务30.2元,考试大纲4.00元,习题集39.2元,试题分析24.00元,财务与会计34.2元,税收相关法律(上、下)52.4元。有关考前培训工作,另行文通知。
  附一:200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统计表(略)
  附二:工作证明(略)
  附三:200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科目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