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转发关于金融业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川财税(2000)020号  发表时间:2000/9/14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税字[2000]191号
二000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