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00)138号  发表时间:2000/4/13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46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