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00)115号  发表时间:2000/3/23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