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2000)018号  发表时间:2000/1/19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24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