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9)513号  发表时间:1999/12/24  有效性:有效
成都市、资阳地区、眉山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99]695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