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9)495号  发表时间:1999/12/22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4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