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9)161号  发表时间:1999/5/7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60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