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9)058号  发表时间:1999/2/24  有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属、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