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非金属矿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7)224号  发表时间:1997/9/15  有效性:有效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中国非金属矿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所函[1996]048号)转知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