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7)171号  发表时间:1997/8/1  有效性:有效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