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多经集经中心提取总机构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7)159号  发表时间:1997/7/7  有效性:有效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多经集经中心提取总机构管理费问题的》(国税函[1997]355号)转知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