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
文号:川国税函(1997)126号  发表时间:1997/5/29  有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199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库文件的通知》(国税函[1997]2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在总局网络服务器按通知规定路径领取下发的商品退税率库文件,并将有关出口商品退税率库调整情况通知各出口企业。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