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以(1995)200号  发表时间:1995/11/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第75号文《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依行。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