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字(1994)047号 发表时间:1994/7/2
有效性:有效
为了继续扶持三线企业调整改造,充分发挥三线企业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现对三线脱险搬迁企业等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原列入国务院调整改造规划办公室《三线企事业单位“八五”调整方案》和总后勤部《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规划》的搬迁单位,以及部分“七五”三线调整企业应当按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缴纳税款。
二、对凡列入本通知所附《三线调整企业名单》和《军队三线企业战略项目名单》的企业,以1993年应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总额为基数(应纳税额为:按法定税率计算的应交税额扣除国家政策规定的减免税后的余额),多征的增值税、营业税税款退还给企业,对应纳消费税的产品征收的消费税不再退还。此项政策执行到1995年底。
三、具体退税手续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94]财预字第55号《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三条第(四)、(五)款的规定办理。
附件:附件一:三线调整企业名单
附件二: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项目名单
附件一:
三线调整企业名单
四川省
序号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地 址
1、 八二一厂 广元
2、 一七四厂 雅安、广汉
3、 二四一厂 雅安、广汉
4、 六二四所 江油
5、 七一一所 宣汉、成都
6、 七一○五厂 宣汉
7、 七二六一工程 达县
8、 七三○三厂 达县
9、 七三○四厂 达县
10、 三五四厂 华莹
11、 三四八厂 华莹
12、 五○○四厂 南川
13、 五六四厂 南川
14、 二六八厂 华莹
15、 三三八厂 华莹
16、 五九八厂 郫县
17、 六○八厂 广元
18、 六三○厂 成都双流
19、 四四三一厂 成都双流
20、 海陵内燃机配件总厂 涪陵
21、 锦江油嘴油泵厂 彭县
22、 东风电机厂 乐山
23、 九院(含七所) 梓潼、平武
24、 燎原机械厂 华莹
25、 长城机械厂 华莹
26、 建峰化工总厂 涪陵
27、 海蓉绸厂 成都
附件二:
军队三线企业战略转移项目名单
省份:四川省
序号
主管部门及三线企业名称
原址所在地
新地址所在地
一
成都军区七四四九工厂
射洪县
双流县
二
新兴(集团)总公司三五三六工厂
射洪县
绵阳县
三
总参通信部六九零五工厂
重庆市北碚
重庆市
四
总参通信部六九一四工厂
灌县
成都市
五
新兴(集团)总公司三五三三工厂
江津
双流县
六
新兴(集团)总公司三五三九工厂
江津
成都市
七
空军五七一九工厂
彭县
成都市
八
总参通信部六九一三工厂
甘肃省天水
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