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销售储备物资统一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税函(1994)223号  发表时间:1994/6/21  有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第90号《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销售储备物资统一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