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
文号:成税函(1994)184号  发表时间:1994/5/17  有效性: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第81号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一文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转知和督促所属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商业零售企业严格按照“通告”中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