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税函(1994)075号  发表时间:1994/3/14  有效性:有效
现将省税务局川税明电[94]第44号《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汇总填制销售清单”和“价外费用项目表”请各单位按省局统一的式样、项目、要求自行组织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