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综合执法检查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125号  发表时间:2004/5/14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地税函[2004]10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认真搞好此次综合执法检查,为迎接市局和省局的检查做好准备。
二、此次检查,各单位要把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同时安排。由法制科牵头,监察室及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
三、此次检查的时间安排:5月底前宣传部署阶段,6、7月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8月为市局检查和处理阶段,9、10月迎接省局检查。
四、各单位应于7月底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局。自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法制处,一份报监察室。
五、市局检查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