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4)068号  发表时间:2004/3/2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了提高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质量,加强涉外企业的管理,根据我市地税工作实际,现就200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安排
200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外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我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成都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成都分局等8个部门联合年检时间为4月5日至23日,地点在成都市政府政务中心(草市街2号5楼)。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各派一名人员参加。各县(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体工作,请按照当地外经贸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
二、年检内容和要求
(一)年检内容
经联合年检8部门研究决定,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将纳入今年联合年检范围,各地要结合年检,加强对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器乐分支机构的验证情况、经营状况、纳税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进一步摸清情况。
(二)年检的要求
1、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外经贸资发[1998]938号)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04年度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力争今年的参检率继续保持在80%以上。
2、各地要加强与外经、工商、经贸委、外管局、海关、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互通情况,对其所报的联合年检资料及纳税事项逐一进行审核,各地要对“三无”企业进行清理,视情况吊销其经营资格,对有偷漏税情况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3、各地年检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加强对年检数据的统计分析,认真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水物登记验证情况汇总表》。总结及统计表于5月10日前报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