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4年流转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发(2004)099号  发表时间:2004/3/2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成都市国家税务局2004年流转税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2004年流转税管理工作要点
2004全市国税系统流转税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积极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保证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全面落实增值税“一四六小”工作思路,严格依法治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完善和深化税制的相关工作,提升流转税管理水平,确保流转税管理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保证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完成金税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1、与信息中心、稽查等部门紧密配合,保证金税工程现有子系统的运行质量,完善与拓展金税工程二期工作。
2、积极稳妥地做好税务端防伪税控系统升级版运行工作;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在部分单位推广试点。
3、加快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专用发票低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推广应用步伐。首先在高新区扩大试点面,通过大力宣传,尽可能地在区内一般纳税人中广泛推广应用;局要求搞好金牛区局的应用经验的基础上,六城区内一般纳税人广泛推广应用;最好在全市一般纳税人中广泛应用。
4、与相关部门配合,整合防伪税控开票、认证、稽核、协发票管理会计统计评估六个子系统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
5、利用金税工程、纳税情况数据信息,做好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工作。
二、规范和强化流转税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
1、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管理“一四六小”工作思路,以“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巩固、完善和提高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质量,积极推行“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管好“四张票”低扣,整合六个子系统,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2、针对出观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研究并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流转税管理制度。配合开展货运发票低扣税款、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汽车市场等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3、强化流转税管理基础性工作。重点清理核实增值税新申报办法实施后,一般纳税人的税款留抵数据,防止税款计算错误;按照总局5号令的要求,做好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流失和失控情况以及领、用、存管理等。
4、加强福利企业,饲料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管理。
5、与地税机关协作配合,形成税收工作的合力,共同做好流转税管理,特别是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和增值税低扣工作。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流转税税制
1、按照简税制、宽税制、低税率、严征管原则,稳步推进流转税税收改革: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低扣范围;完善消费税,调整税目税率,适当扩大税基;拟开征燃油税等。认真做好税制改革调查研究和测算,为流转税改革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2、深入基层、企业做好流转税政策执行的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把基层税务机关和企业反映现行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归纳、上报,以及时调整、补充相关的政策,保证税制稳定和完善。
3、做好流转税税源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重点抓好与我市经济建设关系密切的支柱产业和重点税源的政策调研,全面了解政策因素造成的税源变化。
4、调研电力、石油天然气、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企业体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完善相关的具体管理办法。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召开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全国石油天然气税收征管工作会议。
四、落实好流转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流转税税收优惠,特别是涉农优惠政策,做好流转税到期优惠清理,现行流转税优惠政策的印发工作,促进地方经济跨越式发展。
2、大力宣传和落实流转税政策,充分发挥其税收杠杆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着重抓好流转税政策调整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完善和规范流转税申报管理,研究大型企业的经营模式及连销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流转税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