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3)242号  发表时间:2003/8/5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78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OO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