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3)232号  发表时间:2003/7/2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第133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