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3)123号  发表时间:2003/6/5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第86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