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2)285号  发表时间:2002/11/1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0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