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所涉契税的批复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2)234号  发表时间:2002/9/1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被撤销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所涉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777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