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巴林王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2)222号  发表时间:2002/9/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第四征收分局:
现将《国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巴林王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88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