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2)227号  发表时间:2002/7/11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