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税局转发四川省国税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御和减少未来费用而发生的支出有关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2)159号  发表时间:2002/5/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为抵御和减少未来费用而发生的支出有关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