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成财预(2002)007号  发表时间:2002/3/18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区(市)县支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财预[2001]5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川财预[2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