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经贸委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1)385号  发表时间:2001/12/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经贸委、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黄金制品零售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银发[2001]5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