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晋江市国家税务局执法违规情况的通报
文号:成国税函(2001)358号  发表时间:2001/11/28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省晋江市国家税务局执法违规情况的通报》(川国税函[2001]3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以此为戒,并严格按照市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做好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防微杜渐,全面推进我市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