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邮政通信企业免征房产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1)296号  发表时间:2001/11/19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邮政通信企业免征房产税问题的批复》(川地税函[2001]328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