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运行管理质量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1)324号  发表时间:2001/11/8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2001年7月1日金税工程正式开通运行以来,经过全市国税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艰苦奋战,终于按要求完成了金税工程各项工作任务。但是目前在金税工程运行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都是由于个别干部在工作中粗心大意、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应当引起各局的高度重视。
金税工程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开通运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对其运行管理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监控各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档案采集情况,保证数据稽核处理的准确性,总局已经对省一级一般纳税人档案漏采率进行了考核、通报,并同时对稽核系统相关统计表数据逻辑关系进行监控、考核和通报。为保证金税工程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的准确性,必须进一步提高金税工程运行管理质量。为此,市局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局认真贯彻执行。
一、金税工程是全国性的工程,各局决不能抱着“自扫门前雪”的工作态度,一定要顾全大局。一个错误的数据可能影响到全国任何一个地区,涉及面非常大,造成的后查可能很严重,决不能掉以轻心。各局在发现错误和问题时,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因为一个错误可能涉及多个环节,有的甚至需要提请省局或总局帮助解决。因此必须将错误情况及时、准确地上报市局。
二、要认真对照市局关于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通报中所列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查找出现问题的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是问题涉及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清责任,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三、金税工程的各项工作都不容半点粗心马虎,必须进一步加强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
都江堰市国税局关于对一份存根联未补录影响9月份采集率未达100%的处理很得当,可供借鉴(《都江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份存根联未补录入稽核系统影响9月份数据采集率未达100%的情况通报》附后)。
四、金税工程各岗位必须定员定责,必须确定主岗位和副岗位人员。请各局于2001年11月15日前将金税工程岗位的主、副岗人同名单重新上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以后如有人员调整应及时上报。
附:《都江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份存根联未补录入稽核系统影响9月份数据采集率未达100%的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