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1)238号 发表时间:2001/8/15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1]40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