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1)214号  发表时间:2001/7/27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税函[2001]20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