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克罗地亚共和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1)215号  发表时间:2001/7/27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克罗地亚共和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国税函[2001]40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