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2001)191号  发表时间:2001/7/26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6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