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2001)165号  发表时间:2001/6/1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