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1999)323号  发表时间:1999/12/23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省国税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9]1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