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贯彻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
文号:成地税函(1999)308号  发表时间:1999/11/15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贯彻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川地税发[1999]1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