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成国税函(1999)275号  发表时间:1999/11/10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知,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47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西南航空公司及其所属贵州分公司和四川西南航空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国际旅客服务有限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在成都市国税局直属一分局,缴纳企业所得税。
成都朝阳大酒店从1999年1月1日起在蒲江县国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